日本专利申请加快审查制度
- 来源 : 朗辰知识产权
- 阅读量 :
- 日期 :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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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日本的发明专利申请需要2-4年,实用新型专利6-10个月,外观设计8-12个月。这个时间是非常之久的,那么是否存在加快其申请速度的方法呢?日本特许厅为了满足部分申请人加快审查的需求,设置了优先审查、早期审查和超早期审查三种加快审查模式,分别针对不同的适用对象提供不同程度的加快审查。下面分别介绍下这3种制度。
一、优先审查程序
在专利申请被公开之后,如果到开始审查之前的时间过长,则可能导致:
(1)第三方实施该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导致申请人遭受无法预料的损失;
(2)即便该专利申请存在无法授权的缺陷,但该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依然向进行实施的第三方发出相关的警告函。
为了规避上述公开导致的问题,在申请人或第三方期望加快审查的情况下,可以提出情况说明书请求优先审查。可以优先审查的条件是:
(1)针对该专利申请已经提起实审请求;
(2)该专利申请处于公开之后,授权之前;
(3)他人在该专利申请公开之后、授权之前,以营业为目的,实施该专利申请;
(4)存在需要紧急审查的需要。
在提出优先审查请求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作为情况说明书的附件,需提供第三方的实施行为所涉及的产品或方法的说明书以及必要的附图;
(2)警告函的复印件;
(3)产品、宣传手册、样品、照片等;
(4)能够证明第三方的实施行为的相关文件。
对于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申请,审查员会进行优先审查,最快四个月内就会有最终的审查决定。
二、早期审查程序
可以申请早期审查的专利申请包括:
(1)申请人或得到申请人许可的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将要实施的专利申请;
(2)申请人就该发明已经向其它国家的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或者已经提出了国际申请;
(3)该申请的申请人的全部或者一部分是中小企业、科研院所、个人、公益机构;
(4)该申请涉及绿色节能技术。
提出早期审查申请时,需要提交“早期审查的情况说明书”,该“情况说明书”包括情况说明以及该申请和事先检索到的现有技术的对比说明。早期审查可以大大加快审理进程,大约在六个月内就会有最终的审查决定。
此外,日本从2006年开始将“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纳入其本国的早期审查制度中。
三、超早期审查程序
除了满足早期审查的相关条件之外,超早期审查的适用对象还需要满足下述条件:
(1)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得以实施并且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已在国外提出;
(2)超早期审查申请的所有手续必须通过互联网提交;
(3)不是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情况。
超早期审查的申请程序大致和早期审查的申请程序相同,唯一不同之处在于,需要在“情况说明书”中注明该申请请求进行超早期审查。超早期审查可以进一步加速审查进程,大约在三个月内就会有最终的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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